嘉義市大同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4學年度招生簡章
壹、依據:嘉義市公立幼兒園新生登記作業要點。
貳、登記入園資格及招收名額
一、一般入園資格:具下列資格者,得申請登記入園。
(一)設籍嘉義市。
(二)大班:年滿5足歲未滿6足歲幼兒(民國98年9月2日至
99年9月1日出生者),預定招收人數:
7名。
(三)中班:年滿4足歲未滿5足歲幼兒(民國99年9月2日至
100年9月1日 出生者),預定招收人數:
30名。
二、優先入園資格:符合一般入園資格,且具備下列資格
之一者, 依下列順序優先就讀幼兒園。
(一)第一順位:低收入戶子女、
中低收入戶子女、
身心障礙幼兒、
原住民族幼兒、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以上不限設籍本市)、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須設籍嘉義市)。
(二)第二順位:多胞胎(含雙胞胎)且年滿四足歲幼兒
(須設籍嘉義市)、
幼兒家庭育有同胞兄弟姐妹三人(含)以上且
年滿四足歲之幼兒(須設籍嘉義市)。
(三)第三順位:本校幼兒園或國民小學部編制內現職教
職員工之子女(不包含代理代課人員之子女)。
參、招生公告、登記、抽籤及報到日期及地點
一、招生簡章公告:104年4月7日前公告於本校附設幼兒園網站
(網址:../../?home=tteskinder)
及佈告欄(地址:嘉義市成功街15號 ,洽詢電話:
2222114分機 801)。
二、新生登記:請家長攜帶附表之證件正本及影本至幼兒園
辦理登記,並填寫報名表,每位幼兒以登記1
所公立幼兒園為限,本園將於戶口名簿姓名欄
空白處加蓋年度登記戳記,如同時登記2園以
上,經查證屬實,得逕予撤銷登記資格。
(一)身心障礙幼兒登記:104年4月16、17日(星期四、五)
上午8時至下午4時於本校附設
幼兒園辦公室辦理登記。
(二)一般含優先入園幼兒登記:
104年4月24、25日(星期五、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於
本校正門口上階梯處辦理登記。具有優先入園資格之
幼兒,若未於上述時間登記,僅能以一般入園資格參
與一般入園作業。
(三)登記人數公告:可於104年4月25日(星期六)下午4時
至本校附設幼兒園網站(網址:
../../?home=tteskinder
) 及佈告欄(地址:嘉義市成功街
15號,電話: 2222114分機801)
查詢登記人數。
三、公開抽籤:
如登記人數超過招收名額,則辦理公開抽籤,日期、時間如下:
(一)優先入園幼兒超額抽籤:
104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9時於本校禮運樓地下
室一樓教師研習中心舉行公開抽籤。
(身障幼兒採鑑定安置;多胞胎(含雙胞胎) 且
年滿四足歲幼兒,如登記人數超過招收名額,
由家長填具切結書後,自行決定是否併同或分
別抽籤。若同一籤卡多胞胎(含雙胞胎)幼兒之
錄取,遇缺額數少於多胞胎(含雙胞胎)幼兒數
時,由家長自行決定同缺額數之幼兒入園。)
(二)一般入園幼兒超額抽籤:
104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10時於本校禮運樓地下
室一樓教師研習中心教室舉行公開抽籤,未錄取者
以「備取生」依序遞補。
(三)超額抽籤錄取結果公告:
於104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4時至本校
附設幼兒園網站
(網址:../../?home=tteskinder)
及佈告欄(地址:嘉義市成功街15號,
電話:2222114分機801)查詢。
四、新生報到:
(一)經公布錄取之幼兒,請家長或監護人於
104年5月25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4時至
本校附設幼兒園辦公室辦理新生報到手續,
領取新生資料袋。屆時若未依照規定期程
辦理報到者,以棄權論,改由備取名冊幼兒
依序遞補。
(二)備取生接到遞補訊息請於當天至隔天下午4時前
辦理報到手續,逾時以棄權論。備取生資格保
留至104年5月29日(星期五)止。
肆、其他
一、本園上課時間採全日制,上課時間為上午7時40分至下午4時。
二、本園依規定無交通車編制,凡錄取之幼兒,上下學須
由家長自行 接送,如無法準時接送者,可參加課後留園服務。
三、本園平日提供課後留園服務(對象:本園幼兒。
上課時間:下午4時至5時),寒、暑假期間亦提供課後
留園服務(對象:本園幼兒。上課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人數達10名即可開班,有需要者須另行繳費,如符合補助條件者
,依相關規定辦理補助。
四、身心障礙幼兒登記後,由本園於104年4月27日前送
「嘉義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
作鑑定安置事宜。身心障礙幼兒就讀普通班,
在不增班之原則下,每安置1名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
幼兒得酌減1至2名;每安置1名領有中重度以上情緒行為障礙、
自閉症或多重障礙之幼兒得酌減2至3名,其酌減名額由本校
(園)特教推行委員會會議決議,並報嘉義市政府備查。
五、身心障礙幼兒未經「嘉義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
輔導委員會」作鑑定安置而以一般生登記入學者,
嘉義市政府可就人力與物力之狀況,得不提供相關教學
輔具及特教支持性服務等事宜。
六、本園收退費依據「嘉義市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辦理,
請家長至指定銀行辦理劃撥註冊手續。
七、各項學費補助依教育部及嘉義市政府等相關規定辦理之。
八、本招生簡章未盡事宜之處,依嘉義市政府公布之
「嘉義市公立幼兒園新生登記作業要點」及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相關規定辦理。
九、本簡章函報嘉義市政府備查後實施,修正後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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