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嘉義國中無線網路管理辦法
第一條
嘉義市嘉義國中(以下簡稱本校)為有效管理無線網路資源,提供全校教職員生良好安全的無線網路使用環境, 特依據本校「嘉義市嘉義國中資通安全管理辦法」,訂定「嘉義市嘉義國中無線網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校無線網路主要使用對象如下:
(1)本校教職員及學生。
(2)已加入教育部校際無線網路漫遊計畫(以下簡稱漫遊)之學校成員。
第三條
本校具二類無線網路基地台,本校各單位申請之無線設備,須經由總務處採購,教務處資訊組統一基本設定及控管,漫遊設備由嘉義市資訊中心控管。為避免影響全校無線網路收訊品質,禁止私下架設無線網路基地台,若經發現將立即阻斷網路連線。
第四條
訪客、廠商及其他校外人士若需使用本校之無線網路,須由相關單位提出申請,填妥「無線網路臨時使用申請單」,經教務處資訊組核可後方得使用。若有漫遊帳號者,則無須申請即可使用。
第五條
本校無線網路設備及頻寬有限,僅提供公務使用與支援學術研究用途,並不提供學生個人使用。
第六條
教學上有需求時,有以下方式:1.教師可申請班級學生限定開放時間上網,以漫遊帳號上線,以「eduroam」上網或尋找有「CYJH」開頭的SSID無線網路。2.教師可至資訊組借用臨時AP,以金鑰加密方式上網,並於課後歸還機器。無漫遊帳號之師生,教務處資訊組依嘉義市資訊中心規定協助申請使用。
第七條
為避免本校無線網路遭受入侵或破壞時,無法立即反應及處置,非上班時間,各節點無線設備負責人可採取關機或定時停止服務之方法進行管控,無指定負責人之設備則由教務處資訊組控管。漫遊基地台節點設備由嘉義市資訊中心管理,不在此限。
第八條
禁止使用無線網路做為干擾或破壞網路上其他使用者或節點之軟硬體系統。前述行為包括散佈電腦病毒、嘗試侵入未經授權之電腦系統及其他相關不法情事。若有惡意攻擊他 人電腦等重大違規,足以影響網路通訊品質時,教務處資訊組得停止其使用權利,並依相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依本校「嘉義市嘉義國中資通安全管理辦法」或由校長召開資訊安全會議另行辦理。
第十條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佈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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