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103年度環境教育人員30小時研習班第4期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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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為推廣本市環境教育,鼓勵嘉義市政府各單位暨所屬機關學校及轄內應指定人員推廣環境教育單位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特提供旨揭經費補助。
二、補助資格:
(一)嘉義市政府各單位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志工及本市轄內應指定人員推廣環境教育單位之人員。
(二)學歷符合已修畢環境相關(單一特定專業)領域課程18個學分以上及未修「環境教育」、「環境教育教材教法」、「環境倫理」等三科目六學分以上者。
(三)應完成訓練並取得證明者並以本市為登記縣市。
三、請 貴單位於103年11月21日前檢附預參訓人員名冊、個人學歷及學分成績證明各1式2份送本局審查,符合資格者將另函通知同意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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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本站 來源:
張枝琴 日期:2014-10-24 1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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