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103年中華民國第45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嘉義市徵集辦法,請踴躍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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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類別:繪畫(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集體創作。
(二)規格:
1. 個別創作40x55公分以內形狀不拘,可依畫題內容自行決定畫紙形狀。
2. 集體創作(全開紙為限,作者三—四人為限)。
3. 水墨畫以能裱於四開圖畫紙上為限(並請裱妥)。
(三)內容:不拘,但必須是兒童本人的創作品,為使兒童體驗各種表現素材,請少用彩色筆作畫。
(四)參加數量:各校按班級數送件(每班至少1件,集體創作每校最多二件)。
(五)標籤由各校自製規格如後表一式兩聯,並以正楷寫各欄(不可潦草),貼在作品背面右小角(指導老師限填一人)。甲聯實貼,乙聯浮貼。
(六)請注意!校內送件日期為4月8號,交至學務處訓育組。
(七)作品均不退還,如需留原作請勿參加,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未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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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本站 來源:
et0101 日期:2014-02-17 14: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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