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班上有特殊教育學生,煩請老師主動為學生建立檔案,以利後續十二年國教之延續。
1.個別化教育計畫(IEP):請協助學生依「年級」填寫確實資料
2.鑑定安置申請:若貴班有疑似學生,請先填妥本表,再依規定流程進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