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號誌是指設於路口,指示行人、行車暫停、前進、轉彎的燈號,主要目的是指揮不同路口而來的行人和行車,保障大家通過路口時的安全。由於常用的燈號顏色為紅色和綠色,因此俗稱為紅綠燈。
綠燈(行走行人)表示通行。 紅燈(站立行人)表示禁止通行。 閃光綠燈(行走行人)表示清道時段,尚未進入道路之行人不得跨入道路。
行車管制號誌
綠燈表示准許車輛直行、右轉及左轉,未設行人專用號誌處,面對行人之號誌顯示綠燈時,行人可直行穿越道路。 黃燈表示清道作用,已進入交岔路口之車輛及行人,應注意其他行人及車輛安全,迅速通過,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者,不得超越停車線或進入路口。 紅燈表示禁止通行,車輛及行人不得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 閃光綠燈,表示綠燈時段終了,尚未進入交岔路口之車輛,儘可能不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
警告車輛及行人停止前進(閃光紅燈視為紅燈),等候火車通過。
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道車先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
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