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辦理「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計畫,俾利國民營養與健康促進施政參考資料之收集。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5年1月21日國健監測字第1050800045號函辦理。
二、為建立公共衛生營養政策所需國民健康及飲食型態監測資料,瞭解全國及各縣市民眾飲食攝取、營養及健康現況與長期變化,本署自102年起接辦「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計畫,以機率抽樣原則,抽選具全國及縣市代表性樣本,並由專責研究團隊採巡迴20縣市方式辦理,預定以四年(102-105年)時間,完成全國160個鄉鎮市區之訪查工作,收集具全國及縣市代表性之調查資料。其102-104年度調查工作已如期完成。
三、本(105)年度調查委託中央研究院辦理,執行期間自105年1月18日至105年12月11日,調查計畫依統計法,報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核定文號:主普管字第1030400191號),並已按人體研究法,送經衛生福利部查核之倫理委員會審核通過(核准編號:AS-IRB02-103003)。為了解2個月至18歲樣本兒童及青少年最近一個月食頻率和最近24小時的飲食攝取資料,需就讀之公私立幼兒園、國小、國中及高中,協助提供資料。調查資料收集程序簡述如下:
(一)該調查將先徵得樣本(或其法定代理人)之書面同意,再進行調查資料收集,由巡迴各縣市之專責研究團隊,以家訪方式收集民眾飲食攝取、營養及健康資料,完成問卷訪問者另安排身體檢查,並收集血液、尿液檢體進行實驗分析。
(二)由於樣本民眾有目前就讀於公私立幼兒園、國小、國中及高中之兒童及青少年,為精確測量其最近一個月飲食頻率和最近24小時的飲食攝取資料,爰需貴轄幼兒園、國小、國中及高中協助提供樣本兒童及青少年在幼兒園或學校用餐資料;若有設立廚房或配合之餐飲工廠供應學生營養午餐,亦需請幼兒園、學校或餐飲工廠營養師與廚房人員協助提供營養午餐菜單,並協助訪員建立營養午餐食譜及食材/調味料秤重等相關事宜。
(三)以上飲食頻率測量將由中央研究院另洽樣本兒童及青少年就讀學校。中央研究院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之連絡窗口為陳政先生,電話:(02)26523025,電子郵件信箱leochen@ibms.sinica.edu.tw。
四、於上述調查期間內,如遇本調查訪員洽詢樣本青少年飲食攝取狀況,請惠予提供協助。
五、檢附該調查計畫書(如附件3)供參。調查所涉個人資料保護事項,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辦理,若涉未成年人員部分,亦需經家長同意後執行,參與民眾之相關權益,已載明於研究參與者同意書於訪視時向個案說明。
六、相關附件電子檔張貼於本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教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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