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部分公告事項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4年12月31日以環署毒字第1040109465F號公告修正,並自104年12月31日生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月15日臺教資(六)字第1050006809號函辦理。
二、檢送公告影本及修正總說明各1份,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本案聯絡人郭庭赫先生,電話:(02)2311-7722 分機2873,電子郵件:tingho.kuo@e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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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本站 來源:
衛生組 日期:2016-01-28 16: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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