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為推動學校結合家庭、社區共推節電措施,請依說明配合辦理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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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103年12月29日經授能字第10305019460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103年夏季用電高峰,並對未來電力供應可能之困境預作準備,行政院於103年6月推動「全民節電行動」,期全國以再節電1%為目標,新增節電行動,本府業以103年8月18日府授環污字第1035102971號函(諒達)請配合辦理相關工作。
三、於「全民節電行動」推動架構中,有「民眾自發」行動主軸,並推動「學校結合家庭、社區共推節電」措施。為利貴校落實節電教育工作及結合家庭與社區共推節電,隨函檢附經濟部可協助辦理之相關推廣資源與聯絡窗口(如附件1)。另請貴校配合辦理下列事項,並於104年6月12日前填報「全民節電行動」推廣工作執行成效表予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彙辦:
(一)請於104學年度校內行事曆選定6月第1週(6月1日至6月7日)為「能源教育週」,並強化推動相關節電教育工作(如於朝會、相關課程或於聯絡簿宣導節電手法,及輔導學生共同落實節電)。
(二)請於國民基本教育業務積極落實推廣節電教育,並於各項集會、晨間活動、公共服務、家長會等場合,結合家庭與社區共同推廣節電手法,促使家庭與社區自發落實節電工作。
(三)請推動製作校園節能綠活圖及培訓社區志工。
(四)另為辦理「全民節電行動」推廣工作,經濟部業已設置「全民節電行動」專屬網頁(http://www.energypark.org.tw/nesc/),請參考運用及連結。
四、副本抄送本府教育處,請將校園節電措施輔導及節約用電教育納入環境教育輔導團工作項目,藉以全面落實節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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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本站 來源:
衛生組 日期:2015-01-07 17: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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