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105年度中日書法及寫生比賽辦法公告 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
|
|
嘉義市105年度中日藝術文化交流書法及寫生比賽實施辦法
1、 依據:中華民國105年10月23日嘉獅(忠)字第020號。
2、 目的:促進中日文化交流,提高生活品質,鼓勵藝術風氣,特舉辦中日書法、寫生比賽。
3、 組織
1、 指導單位:嘉義市政府
2、 主辦單位:嘉義市嘉義獅子會
3、 協辦單位:嘉義市博愛國小
4、 辦理方式
1、 各校於期限內完成報名。
2、 比賽當日於比賽地點完成報到(書法:博愛國小;寫生:嘉義公園)。
3、 用具自備,紙張由主辦單位提供,書法依照題目內容書寫,寫生則自行於公園內取景。
4、 比賽時間:書法:上午9時至11時(8:30報到)。
寫生: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8:00報到)。
5、 寫生組於比賽完畢請將比賽作品交至報到處,並領取紀念品;書法組則直接交至監試老師,並領取紀念品。
6、 比賽結果公佈於博愛國小網站-最新消息(http://163.27.53.4)。
7、 得獎獎狀及獎品由獅子會統一擇日發給送至學校,請各校於朝會中公開頒獎表揚。
8、 得獎作品將送至日本參加展覽,作品所有權歸屬嘉義市嘉義獅子會,不另歸還。
5、 比賽日期:105年12月4日(星期日)。
6、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5年11月23日(星期三)。
7、 報名方式:請報名學校彙整報名表(如附件),逕送博愛國小教務處蘇振章主任(05-2322863-214、399),或傳真(05-2334043)博愛國小教務處。並請將報名表電子檔寄至fampo@mail.cy.edu.tw信箱,以便彙整 。報名人數不限,但僅接受嘉義縣市所屬學校單位團體報名。
8、 比賽地點:
1、 書法:嘉義市博愛國民小學。
2、 寫生:嘉義市嘉義公園。
9、 比賽組別及對象
1、 書法分三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
2、 寫生分四組:幼童組、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10、 比賽內容
1、 書法:用紙及書寫內容由主辦單位當場發給。
1. 國小中年級組:書寫28字宣紙(已有格線),每個字7公分見方,加落款,落款格式自訂,至少需書寫姓名,不寫校名。
2. 國小高年級組:書寫28字宣紙(已有格線),每個字7公分見方,加落款,落款格式自訂,至少需書寫姓名,不寫校名。
3. 國中組:書寫對開宣紙(已有格線),56字,每個字7公分見方,加落款,落款格式自訂,至少需書寫姓名,不寫校名。
2、 寫生:嘉義市嘉義公園,請自行取景。
11、 評分標準:
1、 書法:依據下列評分原則由本會邀請書法名家評審,參賽選手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1. 筆勢與功力:60﹪。
2. 整潔與美觀:40﹪。
3. 錯別字與漏字每字扣3分。
2、 寫生:由本會邀請專家評審,參賽人員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壹拾貳、獎勵辦法
1、 個人獎:各組取報名人數的三分之一為原則;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並從優錄取水準以上作品為佳作。
2、 團體獎:第一名取積分7分、第二名取積分5分、第三名取積分3分;佳作取積分1分。以學校為單位取團體成績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
3、 指導獎:各組前三名學生之指導老師,由獅子會頒發指導獎狀乙張。
壹拾參、經費來源:嘉義市嘉義獅子會全額支出。
壹拾肆、附則
一、各校帶隊教師一名發給紀念品,各單位必須在報名表註明帶隊教師姓名。
二、書法紙張由大會統一發給,每人最多僅能更換一次。寫生只發給一張,不再重複發給。
壹拾伍、本計畫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
|
發佈者:本站 來源:
蘇麗梅 日期:2016-11-08 20:2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