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教師在職進修學位因受疫情影響,延後取得較高學歷者申請改敘一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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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75047號函辦理。
二、因應110年5月至7月疫情影響,原已依學校規定期限提出申請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舉行碩、博士論文考試,並預定於該學期畢業者,若教師於110年10月31日前通過學位考試及取得學位證書,視為109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者,渠等向服務學校辦理較高學歷改敘時,改敘日期得溯自110年7月31日生效。倘教師未能於110年10月31日前完成者,則視同延畢,渠等辦理較高學歷改敘之日期,依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自申請之日生效。
三、檢附上開教育部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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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本站 來源:
ZOE 日期:2021-08-17 13: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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