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宣導「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 則」及附表建議懲處基準,提醒同仁如有違規酒駕經警察人員取締,應於事發後一週內主動告知服務機關人事單位,未主動告知者,除依當次違規情節予以懲處外,另核予申誡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