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 於113年8月29日發布廢止,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8月29日總處培字第 1130002323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