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並自105年8月5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5年8月12日院授人給字第1050050691號函辦理。 二、附件影本各1份,併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