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時間及地點:101年10月13日(六)台灣省政府資料館
101年11月24日(六)桃園縣勞工育樂中心
報名資格:以領有督導訓練結業證書或志願服務榮譽卡,且目前持續
服務中之志工,每校以2名為限。
報名方式:由校內推薦人選後,一律採傳真報名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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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者,需提供志工志願服務榮譽卡或督導訓練結業證書正面影本給學校,學校再連同資料與報名表,傳真至承辦單位
參加志工報名後,不接受替代、更換、攜眷、旁聽或現場報名,且需於上午8:20分前辦理報到,並繳交100元及2吋相片1張,遲到、早退、外出合併超過1小時,不發給結業證書,參訓志工之住宿及交通費請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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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本站 來源:
資料組長_何顏均XX 日期:2012-09-21 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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