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5年2月22日週一起
基於兒童安全考量,一二年級每週一、週四、週五中午放學,
校門口接送時間為12:40~12:50,
超過本時段則由班導師帶回教室等候,
家長或安親班須在警衛室登記、換證,
警衛室通知老師,才進教室帶回學生。
請家長與安親班準時於12:40~12:50時間內接孩子放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