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業經該署於103年8月25日以環署毒字第1030069437號公告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說明:依據教育部103年8月26日臺教資(六)字第1030126972號函
辦理。